Showa Pharmacological University, Tokyo Japan, Takehiko Furuta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92,12


献给所有的历史学家

ー政·棕·满的法则


  去年八月三日,关于日本古代史有一个意义重大的发言,即木佐敬久氏(1) 的发言。(白桦研讨会(2) ,第三日)
  木佐氏首先注意到《三国志》(3) 中《魏志·倭人传》(4) 关于“辅佐官(5) 张政长期驻倭”的记载。倭国的都城(邪马壹国)(6) 受到邻国狗奴国(7) 的攻击,陷于危急之中。倭国女王卑弥呼(8) 因而向带方郡求援。带方郡是中国(当时国号魏)政治、军事上的一个据点,一般认为位置在今韩国首都汉城附近(9) 。
  其时带方郡的太守(10)的是王颀。他接受了卑弥呼的请求,派遣“塞曹掾史”张政赴倭国,时为正始入年(二四七)。
  《倭人传》的末尾,有关于张政归国的记述。倭国的使臣为送张政而到达了中国的首都洛阳。《倭人传》到此结束,没有提及张政归国的时间。不过,张政在倭国期间,女王卑弥呼死了,接着倭国又发生了内乱。其后,年轻的女王壹与继承了倭国的王位。《倭人传》对此均有记述。(壹与所以能即位,似乎是靠了张政的幕后支持。)
  因此,张政驻倭期间相当地长,这一点没有什么疑问。
  此外,根据《晋书·倭国传》(11)可以知道,倭国使者的来访是在承袭了魏朝的西晋朝(12)初期,亦即泰始(二六五——二七四)初年。而且,据西晋史官的记载,可以进一步判定为泰始二年(二六六)。(13)
  据此可以推知,张政驻倭期间“自正始八年(二四七)至泰始二年(二六六)”,计“二十年”。
  木佐氏指出了以上各点后,又提出了下列问题。《倭人传》开头记载的行军路线,应当认为是有张政的军事报告作根据,并且和中国的军事目的相适应的。因而,历来的认为这一记载存在着方位错误(如南东错位说)、里程上的巨大误差(如夸大五六倍说)的看法不能成立。更为重要的,从带方郡到女王都城“所需时日”一定会有记载,如果不知道总的里程,中国方面的食粮补给、军事增援等计划都无从安排。
  木佐氏所述以上各点均极富理性,无懈可击。至今关于“邪马台国”(14)所争论的一切,在木佐氏的见解发表以后,已豁然明朗,无须再呶呶不休了。
  为什么可以这样说?因为历来论者的立论都建立在诸如“南为东之误”(近畿说)、里程记述有“五六倍的夸张”(近畿、九州各说(15))等臆断的基础上,而把“倭国的都城”引向各自主观判定的地点。对木佐氏提出的最为重要的一点,即“从带方郡到倭国都城所需时日”问题,各说均未能明确回答。因而,以上各说由于木佐氏的发言,暴露出它们不过是主观臆断的、根本不能成立的假说而已。
  与此相反,我于一九七一年发表的看法(16)幸而能满足木佐氏提出的诸条件。
  第一,方位的记载没有错误。
  第二,里程的记载是可信的,没有误差。《三国志》中的“里”不是秦、汉朝的距离单位(一里约等于435米),而是魏、西晋朝的单位(17)(一里约等于77米)。
  第三,从带方郡到邪马壹国“所需时日”为四十日(水行十日,陆行一月)。
  以上是我把“部分里程的总和必为总里程”作为至高原则而达到的认识,这一认识逻辑地引导我进一步得出了女王的都城邪马壹国在“博多湾沿岸及其临近地区”的结论。这也就是“不怀疑陈寿(《三国志》作者)”的原则。
  我的二十年来的这一主张,现在不谋而合地得到了“木佐发言”的支持,成为唯一能成立的论断。(18)

  《旧唐书·倭国传、日本国传》(19)记载着与日本历史学家一贯的主张即所谓“定论”(Dogma)完全不同的历史图像。
  根据《旧唐书》记载:东汉光武帝授与金印的“倭国”,卑弥呼从魏朝受赠金印的“倭国”,谋求与隋朝的炀帝建立平等邦交的“倭国”,其后与唐朝进行了“白村江”大战而全军覆没的“倭国”,始终存在于九州地区。
  与此不同,并吞了白村江大战败亡后的“倭国”、八世纪以来代表了日本列岛(西半部)的统治者是“日本国”,它与前述的“倭国”不是同一个国家。它曾是“倭国的别种”。这就是所谓的“大和朝廷”亦即“国柞”绵延至今的近畿天皇的历史。
  这一记载,与日本大部分古代史学家所不断描绘着的三世纪或五六世纪以来(以近畿天皇为中心)的历史图像完全不同。承认在天皇一族之前已有“既存王朝存在”的历史学家,至少在供职于大学的学者中很难找到。但是,关于它的存在,《旧唐书》有着明确的记述。我始终把《旧唐书》所描绘的历史图像看成是可以相信的历史真实。
  现在,我又找到了几条新的资料。
  其一,以郭务棕作证。
  郭务棕是唐朝的将军,天智二年(六六三),白村江大胜的九个月后(天智三年),他被派遣到日本列岛,并驻留了七个月。翌年(天智四年)再度来访,驻留五个月,于当年十二月归国。
  他作为胜利者一方的使者出使在白村江战败了的“倭国”,前后共三次。第一次是奉中国的百济占领军司令官刘仁卿的命令,第二次则是奉唐朝天子(高宗)之命,第三次(天智十年)也是奉天子之命。他的军事和政治的报告后来成为《旧唐书·倭国传》的资料之一,这是可以相信的。因而,与张政的情况相似,对他的“倭国”观,我们无法加以怀疑。虽然他每次的驻留期都是几个月,时间不算长,但是把进行过激烈战斗的对手“倭国”的实休搞错的事,绝不会有。
  因此,《旧唐书·倭国传》的叙述是历史的真实,我们除了作此判断外别无他途。
  其二,以阿倍仲麻吕作证
  阿倍仲麻吕作为“日本国”即近畿天皇政权的使者(遣唐使)于八世纪初赴唐,后来他“归化”了唐朝,并成为唐朝的高级官僚,在首都长安(今西安)滞留了“五十年”,最终没于当地。大致的情形,《日本传》里有明确的记载。
  无疑,《日本传》里的这一记载,比任何人都更多地利用了关于仲麻吕(中国名仲满,亦名朝衡)的资料,包括档案材料。如果说仲麻吕对国家实体(“倭国”和“日本国”的不同)的认识会发生错误,这是毫无可能的。从人的理性出发,只能作如此的判断。
  因此,《旧唐书·日本传》的记载亦为历史的真实。(20)
  由上述三方面的记载所描绘出的历史图像,应当成为构筑日本古代史的基础。我想可以称之为“政·棕·满的法则”(张政、郭务棕、仲满)。如果某些学者要否认这一法则,坚持《古事记》、《日本书纪》所表述的“大义名分”的立场(以近畿天皇一族为中心的一元史观,现王朝中心主义的立场,亦可谓之Tennology),就应在清楚地指明了我的论证中的错误之后,再下结论。这不也是具有理性和良心的历史学家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吗?

<注>
 (1)“日本广播电视”(NHK)广播文化研究所主任研究员。
 (2)东方史学会(昭和药科大学诹访校舍)。
 (3)西晋陈寿著,成书于三世纪。
 (4)见《东夷传》的最后部分。
 (5)或为军事顾问。
 (6)据《三国志》原文(绍兴本、绍熙本)。
 (7)王名卑弥弓呼。
 (8)Himika(一般被称为Himiko)。
 (9)一说为汉城西北。
 (10)最高责任者(地方官)。
 (11)房玄龄著,七世纪前期成书。
 (12)武帝。
 (13)起居注(日本书纪·神功纪)。
 (14)历来的论者把“邪马壹”改为“邪马臺(台)”,把“大和”视同“山门”(十四世纪以来);并认为“邪马台”即“大和”或“山门(三者的日文发音相近)。
 (15)近畿说为“大和,九州说为“山门”(福冈县)、“宇佐”等地。
 (16)古田武彦《“邪马台国”未曾有过》(『「邪馬台国」はなかった』朝日新闻社刊,角川文库。朝日文库收入预定)。
 (17)周朝“里”单位的恢复。
 (18)其它仅见“水行二十日(至投马国)”的日程记载。(《倭人传》)
 (19)刘昫著,十世纪前半期成书。(《倭人传》)
 (20)参见古田武彦《消失了的九州王朝》(『失なわれた九州王朝』一九七三)、《被偷窃的神话》〔『盗まれた神話』一九七五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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